打官司不找律师可以吗?自己搞的定吗?我们以案例来简要解析。
案例一:我就是不懂法,我不懂法我有理!
对方没有委托律师,被告自己来开庭
法官:被告,对开庭人员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我不知道。
法官:你现在表达是回避还是不回避?
被告: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法官:我的意思就是说,你是否同意我来审理你这个案子。
被告:可能不同意,我要回去考虑一下。
法官:你现在就要明确表达。你就回答需要或者不需要。
被告:我不明白你说的这些。
法官:你不明白你找个明白的人来啊。
被告:我们家都没有懂法律的人。
法官:那你请个律师啊。
被告:请律师要花钱,谁说打官司一定要请律师了(大声指责法官)
法官:坐下,注意你说话的态度。(法官生气)
被告:我这态度怎么啦,你凭什么对我这么拽?
法官沉默一段时间后......
法官:被告,对原告的起诉发表答辩意见?
被告:什么答辩意见?我不知道什么是答辩意见。
法官:被告,你提供的证据现在要出示证据原件。
被告:什么原件,我放在家里了没有带过来,复印件也是一样的。
法官:被告,证据要一式两份,你只提供了一份。
被告:我不知道要两份。
法院:被告:对原告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被告:我不知道什么是质证意见。
整个庭开下来,被告对法律程序完全不懂,给被告解释花了将近一个小时,只剩下半个小时的庭审,草草收场,被告完全没有在庭审发表对自己案件有利的言论,时间精力都花在弄明白庭审程序上。最后这个案件,我方全胜。
案例二 咨询律师后以为懂了自己去开庭
一个货款质量纠纷的当事人,咨询了我很多次,从他的现有的证据看,对他比较有利,因为他付了咨询费,我将诉讼方案也告知他了。最后他没有委托律师,自己去开庭了,4个月后打电话给我,说一审判决书下来了,说自己败诉了。我拿到他的判决书看了一遍后发现,开庭时,他自己承认了很多对方没有证据证明的事实,我问其为什么要承认这些内容,他说开庭时,法官诱导他说的,法官问什么他答什么,当时不知道会有这么大的不利影响。
打官司不找律师可以吗?自己搞的定吗?一般人没有打过官司,该提交的证据不提交,不该提交的证据提交了,开庭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完全不知道,也听不懂法言法语(法官开庭都是讲法言法语,法律的专业术语,不会讲大白话),写的材料说不到重点,不明白法律思路,通篇发泄情绪的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