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在国内欠债被起诉后,携款跑到了国外,照样优哉游哉的过富贵的日子,国内已经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债务人在国外的财产怎么执行呢,总的来说,债务人跑到国外时怎么追债?我们以问答的形式来解答您的疑问。
1: 为什么我们律所可以开展该项法律服务?
答: 律师事务所与海外的律师事务所具有长期稳定的的合作关系。开展跨境债务执行前,首先我们需要大致查清债务人的海外资产后,再与海外的专业律师共同进行案件评估,才能慎重决定案件下一步的走向。
【法律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2: 委托代理合同与那方签署?
答: 我们需要做的是对中国法院或仲裁委出具的裁判文书在海外法院进行承认与执行,国外财产所在地的法院具有地域管辖权,实质的法律服务都需要海外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提供,中国的执业律师是不允许在海外提供法律服务的。因此,委托代理合同是和境外执行地的律师事务所签署。
3: 我们国内律师事务所能做什么事情?收费?
答: 我们作为国内知名的律师事务所,拥有专业的精通中外法律的律师、顾问和专家,具有丰富的国际商账追收经验,可以帮助您协商协调前期国内外律师间对于案件情况的认识和相关接洽沟通工作、审核国内法律文书的需要注意的细节和风险点把控(裁判是否有瑕疵、是否满足可以进行海外法院承认与执行的构成要件等)、协助办理公证认证等复杂手续。这些前期工作我们律师事务所将收取一定的专项法律服务费用。
4: 如何回款?收回的账款能否进入国内?
答: 境外的律师事务所会定期发送每个阶段的具体费用明细账单给您,在收回款项时扣除依照委托代理合同收取的律师费及办案费用后,从海外律师事务所的监管账户将剩余回款划入您指定的银行账户(境内或境外的皆可)。您不用担心海外律师事务所是否会有不打回账款的情况,首先,我们只会选择可靠的长期合作的律师事务所,其次,每笔案件的费用都只会进入律师事务所独立的第三方监管账户保管,再者,海外对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违规操作惩罚力度很大,具有刑事犯罪的风险。
收回的款项都是基于法律事实所产生,合理合法,不用担心外汇管理局的审查问题。
【法律参考】国家外汇管理局汇发【2013】30号附件2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
(八)国际赔偿款项下:原始交易合同、赔款协议(赔款条款)和整个赔偿过程的相关说明或证明材料;或者仅审核法院判决书或仲裁机构出具的仲裁书或有权调解机构出具的调解书等。
5: 整个案件流程需要多久?
答: 此类案件流程耗时通常都比较久,因为海外法院诉讼流程非常繁琐复杂,快则一两年,慢则可能几年,现在又由于疫情原因,时间更加难以预估,希望您可以充分理解。既然该笔账款已经是死账坏账了,您不必过于心急,我们也会尽职尽责积极帮您跟进案件动态。一般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中不会约定具体的案件办理时长,如若您对案件期望值很高,希望在短期内快速回款,可能我们无法做到,请您谅解。
6:与其他律师事务所相比,我们提供的法律服务不同之处?
答: 境外的律师费与国内相比而言昂贵许多,您可能会有费用这方面的顾虑,我们也理解到该类案件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所以我们以全风险代理为主,即在收回欠款前,您可以不支付律师费,全由海外的律师事务所垫付,在收回欠款后,按收回款项的一定比例支付律师费。当然,您也可以选择先行支付一小部分的律师费,那样可以降低风险代理的律师费比例。以上两种收费方式境外律师事务所皆可接受。
债务人跑到国外时怎么追债?以上答案简要的解答了在国内有生效判决,财产都转移到国外,国内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时,基本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