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后,有不少人以各种方式转让自己名下的财产,而股权转让是有迹可查的,转让价格,及受让人均可以查询到,那么欠债人低价转让的股权能撤销吗?我们以案例来分析。
法院观点
该股权转让行为极大的消弱了转让人的偿债能力,侵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符合合同法七十四条的规定,属于可以撤销的行为。
案情摘要
1、郭某持有深圳某公司50%的股权。
2、2015年10月,刘某起诉郭某追讨借款110万元,2016年3月法院判决刘某胜诉。
3、法院判决当日,郭某将股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蒋某。
4、经过法院强制执行查询,刘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
5、2017年1月,刘某起诉郭某及蒋某,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协议,理由是该股权转让是恶意转移财产,不当的减少了郭某名下的财产,导致刘某在法院判决的生效债权无法实现。
6、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撤销郭某与蒋某的股权转让协议。
律师说法
1、《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债权人的撤销权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欠债人低价转让的股权能撤销吗?怎么行使撤销权?
低价转让股权如果导致不能清偿债务,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可以撤销。关于如何行使撤销权,可以调取股权所在公司的工商内档,即可以知晓股权转让给了谁,及转让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