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的职责,概括起来就是实施司法调查、实施执行制裁措施、处置财产,下面,我们一一具体来阐述。
执审分离,执行法官依据判决书结果执行,主要职责:
1、穷尽所有措施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上调查,及线下调查,线上调查一般就是用法院内部的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但是线上查询系统并不完善,对没有联网的查不到,对已经转移隐藏的也查不到,银行流水只能看到余额,不能看到流水,所以一般要结合线下现场调查,线下调查比较耗时,法官一般不会去处理,如果执行时律师提出调查,法官会开具律师调查令授权律师去现场调查。
2、根据执行申请人的申请对符合拘留条件的被执行人司法拘留。
3、根据执行申请人的申请安排执行悬赏,并发布公告。
4、处置被执行人的财产变现,安排司法拍卖事宜。
5、对非首封的财产,根据执行申请人的申请转交给首封财产的执行法官材料,参与分配。
6、沟通解答执行申请人的询问。
7、根据执行申请人的申请,移送刑事犯罪的材料给公安。
8、根据执行申请人的申请,对被执行人限制出入境,纳入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9、首封财产,有多个执行申请人参与分配的,制作财产分配方案。
10、主持执行和解,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
11、审批律师调令等
12、处理执行异议的听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