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没财产可执行,能执行别人欠他的钱吗?答案是可以执行。下面是执行第三人债权的文书。可以详细了解法律规定,和法律逻辑,及执行技巧!
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申请书
申请人: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被申请人:深圳XXX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申请事项: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深圳XX科技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陕西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到期债权。
事实和理由:
一、申请人对深圳XXX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生效法律文书债权的债权。
贵院于2020年7月17日作出(2020)浙 0782 民初 XXX 号民事判决。判决1、XXX科技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XXX公司货款人民币176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2、案件受理费11220元,由XX公司负担900元,由XXX科技公司负担10320元。二审维持原判。
因XXX科技公司未按上述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11月22日,贵院作出裁定:终结(2021)浙 0782 执恢XXX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在上述执行程序中,申请人未获得任何清偿。
二、XXX科技公司对案外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
经查询,XXX科技公司对被申请人享有到期债权,该债权经(2020)陕 0402 民初XXX 号民事判决书、(2021)陕 04 民终XXX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在上述裁判文书中,被申请人确认欠XXX科技公司损失款392.36万元,且经法院审理查明确认上述事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20修正)45条规定, 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以下简称履行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修正)第五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 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
根据上述规定,为避免被执行人XXX科技公司恶意转移财产,申请人申请贵院强制执行XXX科技公司对被申请人的到期债权,请求贵院采取冻结该债权的执行措施,通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履行债务,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望贵院予以准许。
此致
浙江省XXX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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