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必备条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缺少必备条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不论是哪一类的合同,其有效与否关键是要看符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合同如果想生效就要与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所一致,劳动合同也不例外。合同有没有效看签合同的人是否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合同有没有效还要看是不是签合同人的真实意思,违不违法。那么劳动合同中缺少必备的条款是不是会被认定无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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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都该写些什么?一个应该将法规中规定的必备条款表明;另外就是两方当事人协商以后达成的约定。缺少必备条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其实这个问题主要是针对劳动者来说,怕这样的劳动合同给自己的工作过程带来一定的风险。
那么我们就来看看必备条款,到底应该必备哪些条款?劳动合同针对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负责人、劳动者个人信息当时是属于必备条款。其他必备条款则是工作的主要内容,待遇等等法规规定的事项。日常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并不是将所有的必备条款都落实在劳动合同中,或多或少会缺少一些必备的条款。对于这样的情况其实是不会被认定整个劳动合同无效的,只能说属于部分有效的劳动合同,并不会影响整个劳动关系的成立。劳动者可以就缺少的必备条款与用人单位进行补充协议的签订,以此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劳动合同应该具备的内容,同时事先对即将要约定的合同条款进行分析,主要是对自己的风险。只有了解了合同条款,才不会出现劳动合同“缺斤少两”的效果。并且一定要完善合同签订的每个步骤和程序,以免带来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