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债权人打赢官司后卡在一个问题上:申请执行还要不要先掏钱?诉讼费已经交过一轮,执行再收费,这官司赢得也太亏了。 先把结论放前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基本不用先掏钱,大头费用由老赖承担。
执行申请费:不用预交,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缴纳执行申请费,标准是按执行金额分段计算,比如一万元以下是50元,金额越大比例越低。 但关键是——这笔钱不用申请人预交。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法院从执行回来的财产中直接扣除。也就是说:你申请执行时一分钱不用先垫,执行到位后,法院先把执行费从老赖的钱里扣走,剩下的发给你。
如果一分钱没执行到呢?那这笔执行费也就不用交了。对债权人来说,申请执行是零门槛的。

诉讼费:判决书里早就写明了 打官司时交的诉讼费,判决书一般会写明由败诉方承担,可以在执行时一并追回。 律师费:看合同约定 这是很多债权人容易忽略的一点:律师费原则上各自承担,除非合同里明确约定由违约方承担。 如果你的借款合同、买卖合同里写了"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那律师费就可以一并主张,让老赖买单。
很多债权人不注意这条,白白放弃了追回律师费的机会。 如果你的合同没写,起诉时也可以尝试主张,部分法院会支持。 保全费、保险费:小额投入换大保障 申请财产保全要交保全费(最高5000元封顶),用保险担保替代现金担保还要交几百到几千元保费。这些属于"实现债权的费用",合同有约定的同样由老赖承担。花小钱先把老赖的账户、房子冻住,防止转移财产,这笔投入几乎总是值得的。
写在最后, 算下来,申请执行这件事对债权人并不亏:执行费不用垫、诉讼费可追回、律师费看约定、保全费小投入大保障。 真正的问题从来不是费用,而是能不能执行到钱。与其纠结要不要申请,不如尽早行动——老赖的财产不会等你犹豫。
作者:李阅桐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911542877,(tel/v:13823378813),业务领域:债务纠纷、强制执行、执行、恢复执行、执行空壳公司,穿透执行股东/配偶/子女/关联公司、代位权诉讼、撤销权诉讼、拒执罪、执行终本案件盘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