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承运人已履行交付承运物的义务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要履行什么义务?
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有:对收货人通知货物已到达义务;对托运人的货物妥善保管义等等,其中主要的一条就是要根据合同上约定的货物数量和运输期限,起止路线等等条件合理安排运输。那么该如何判定承运人已经履行了交付承运货物的义务呢?
货物数量不对?承运人该负责任吗?
广州某运输公司承运了广州某公司的一批货物,运往目的地浙江。一切顺利,货物安全到达目的地,收货人签收,风平浪静。谁知不到一天的时间陆续接到了发货人和收货人的电话,声称货物数量不对。按说运送的货物并不是会挥发性质的物品,发货人给出的数量和运送到目的地后的数量竟然有差距,这是谁都不想看到的,于是收货人主张运输公司应该对此负责任。
如何判定承运人已履行交付承运物的义务
在运输合同中我们可以知道承运人的责任承担,运输过程中如果出现货物数量短缺问题是要按照货物实际的损失进行赔偿。但是在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完全符合履行的情况下出现数量短少现象是不应该承担责任的。特别是由于收货人在没有仔细验收,并且已经确定签收的情况下,承运人对于货物的数量缺少不负责任。也就是说没有违反合同约定,货物安全到达目的地,收货人确认签收就可以证明承运人已经履行了交付承运的货物的义务了。
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有:对收货人通知货物已到达义务;对托运人的货物妥善保管义等等,其中主要的一条就是要根据合同上约定的货物数量和运输期限,起止路线等等条件合理安排运输。那么该如何判定承运人已经履行了交付承运货物的义务呢?
货物数量不对?承运人该负责任吗?
广州某运输公司承运了广州某公司的一批货物,运往目的地浙江。一切顺利,货物安全到达目的地,收货人签收,风平浪静。谁知不到一天的时间陆续接到了发货人和收货人的电话,声称货物数量不对。按说运送的货物并不是会挥发性质的物品,发货人给出的数量和运送到目的地后的数量竟然有差距,这是谁都不想看到的,于是收货人主张运输公司应该对此负责任。
如何判定承运人已履行交付承运物的义务
在运输合同中我们可以知道承运人的责任承担,运输过程中如果出现货物数量短缺问题是要按照货物实际的损失进行赔偿。但是在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完全符合履行的情况下出现数量短少现象是不应该承担责任的。特别是由于收货人在没有仔细验收,并且已经确定签收的情况下,承运人对于货物的数量缺少不负责任。也就是说没有违反合同约定,货物安全到达目的地,收货人确认签收就可以证明承运人已经履行了交付承运的货物的义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