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混合担保债务如何处理?
混合担保是什么?
混合担保对于大家来说可能较为陌生,我们常见的如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而混合担保则是在同一债权关系中,既有人的保证,有多人担保、同时有有物品的抵押等担保方式。
同单一的担保不同,这种混合的担保方法相对更加复杂,其担保债务清偿也是较为困难的事情。但是,对于债权人来说,这是一种相对性价比较高的担保方法,既有现实的物品抵押担保,同时也有保证人的担保。
混合担保的清债顺序
对于混合担保来说,是先向保证人还是先向担保物品清债呢,这是处于争论较多的情况。首先,如果在借贷合同中有相关的约定,肯定是按照约定的条款来进行清偿。但是,如果在借贷合同中并未有明确约定的,则其担保的债务清偿顺序则需要具体来进行分析。
根据我国《担保法解释》第38条第1款的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因此,通过本款法律来说,原则上混合担保是可以同时向保证人和担保物品来要求清偿债务的,两者并没有顺序的区分,甚至可以只向其中一方要求清偿债务,而被要求清偿债务的一方可以向其它担保方请求共同承担责任。
混合担保还是常规担保更好?
深圳湘军的追债专家在同大家聊到担保方式的时候,经常会被人问到是采用共同担保还是常规的人或者物担保更好。其实,这两种方法各自有自己的特点,根本无法简单地界定哪种担保方法更好。
对于单一方式的担保来说,处理的方法更加唯一,也更为安全。混合担保有多种处理方法可选,但也更复杂。总的来说,我们建议如果是针对特别大额度的借贷行为来说,采用混合担保更加安全,相对能保证资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