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过程中拿对方东西抵债是否合法
有钱还钱,没钱拿东西。这样的做法是否可行呢?如果在生活之中人们去询问一些人,可能有不少人会觉得,这应该很正常吧。就是法院判决之后,不是也有以东西抵债的说法?
法院判决是法院判决,人们在讨债过程中自行拿对方的财务,其实,是一种不合法的举动。如果金额达到一定数额,还有可能会因此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欠债不还,拉走家具
陈大伟是一个货车司机,他自己买了一辆货车,平时给别人拉货,算是个体经营者。现在货运行业的利润还是可以的,特别是他和几家物流公司有合同,一个月下来赚个小几万块钱,不成问题。
在和一家物流公司打交道的过程中,与对方的一个分点承包经理平时关系不错。后来,这家公司经理资金周转不过来,给工人发工资都成问题。于是陈大伟给他帮忙,这钱也是拿不到了。一来二去的,就欠了有好几万。
这期间,陈大伟不再和对方合作了,后来也去要过几回钱,可是对方经理总是说钱不够,等他缓缓再说。
已经缓了半年了,陈大伟不愿意再这么拖下去。他找了几个朋友,到那家物流公司,直接把对方的办公家具和电脑等拉走了。
违法讨债,双方和解
就在陈大伟等着对方拿钱上门来赎家具的时候,他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对方经理把他告上了法院。
讨债的时候,自行把对方家具拉走,这样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庭外和解。物流公司老板尽快把钱还给对方,陈大伟也要马上把家具和电脑等办公物品还给对方。
以前陈大伟也觉得别人欠了他的钱,他去拉对方的家具,这是天经地义的,大不了双方商量好,把家具作价处理就可以。他没有想到的是,在没有经过法院判决处理,就直接把对方家具搬走的行为,其实是不合法的。从此之后,陈大伟算是明白了这个理。此后,遇到债务追讨的事情时,他也不会像以前那么莽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