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月,南宁某高校大学生小陆以投资生意、分期套现、卖手机做生意等理由,向同学朋友借款将近160万元,然而却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见其还,据称他已经连夜搬家。
借款的同学致电他的家人,他的母亲称其“已经上了天堂”,并责怪同学借钱害他自杀。有知情人爆料:小陆在自己的QQ空间突然发了一条说说,称自己根本不是用来做生意,而是用钱来赌博,将从同学那里借来的160万巨款和老妈的7万元积蓄全部输光,由于无力承担还债能力,只能自杀用命抵债。
许多同学都用自己的伙食费,学习费借给了小陆,目前的学习生活遭遇的窘境。他们就打算找其家人偿还,并且向警方报案。但警方调查后认为,这种经济纠纷属于民事案件,不予立案,并转达同学可以找法院起诉解决。
社会上有一种观念认为“父债子还”,欠债人死亡后,他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有清偿债务的义务。然而深圳湘军追债公司的法律顾问解释:这种观念与法律的规定不相符。那么,生活中遇到欠款人死亡了怎么办,欠款人死亡了可以向其家人要债吗?
一、欠债人死亡了,有遗产的话可以作为偿还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有相关的规定:亲属想继承欠债人的遗产,欠债人的遗产应当依法清偿所欠的债务,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对被继承人生前所欠下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因此,即便是欠款人死亡了,只要他的遗产足够偿还,债款仍然可以要回来的。但是,小陆身为学生,没有什么经济能力,借来的钱也赌博输光了,更谈不上遗产了。
二,欠债人死亡了,可以让其家人偿还共同债务。
欠债人死亡了,可以让其家人偿还债务吗?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要区分死者所负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是指欠债人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
共同债务是欠债人为家庭共同生活,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及为家庭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如欠债人借钱来养家糊口,生儿育女;或者借钱来买房给家人居住,借钱来给家族集团做生意,这些都是牵涉到家人的共同债务。
共同债务又分为夫妻共同债务与家庭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家庭共同债务应当由家庭成员共同偿还。
三,有了夫妻关系,个人债务也要夫妻共同偿还
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还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除非是欠债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个人所有,债权人也知道该约定,该债务才能作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一种连带债务,所谓连带债务,是指承担共同债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
像大学生小陆,没有配偶,更别说夫妻共同偿还了。而且他借了160万元钱仅仅为了个人赌博,没有用于家庭买房和父母做生意,所以他的母亲不需要偿还,众多借钱给他的同学要血本无归了!
深圳湘军追债公司奉劝各位债主,“父债子还”这句老话有它的道理,但也不全对。在现代法治社会,人的一切社会行为都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办。因此,如果你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建议最好委托正规的追债公司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