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写明日期的有3年诉讼时效,没写明日期的有20年。
关于欠条的债务纠纷,之前法律规定的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但是2017年10月1日有着新规定:欠条的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从欠条的还款日期开始算起,直到3年。)多出一年的欠条诉讼有效期,确实能缓解一些债权人的燃眉之急。但是对庞大的债权人来说,这无疑只是杯水车薪。因为有不少债权人被拖欠债款4、5年,甚至更长久得不到解决。
当然,法律上有个一直不变的规定:“没写明还款日期的欠条,民事诉讼时效可长达20年。”但多数债权人不会那么干,毕竟谁也不想将还债时间拖得太久。而且欠条不写还款日期,有极大被赖账的风险。比如:张某借给吕某20万元,但是吕某迟迟不还款,张某就拿着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起诉。结果,吕某就拿出一张20万元的“收条”,声称已经还了。上面有着张某的签字,不过写着去年的日期。
张某就辨称:“这收条上20万元,是去年借给吕某的,已经两清。如今这张欠条,是今年新订的,吕某故意拿去年的收条来混淆视听。”由于新订的欠条没有还款日期,加上去年的欠条被张某撕毁,法院很难判定张某的欠条是否已经还款了20万,所以宣布张某败诉。
像这种没有日期的欠条,除非特别熟的亲朋好友才会签订。
欠条过了诉讼时效,法律上有什么补救措施。
拿过了诉讼时效的欠条去法院起诉,将不再受法院的保护,债权人有极大可能会面临被驳回诉讼。心急如焚的债权人就想知道,法律上有什么补救措施?最高人民法院曾指出:“对超过诉讼时效的期间,当事人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所以,过了诉讼时效,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可能有债权人嗤之以鼻,这过了民事诉讼时效,老赖都乐得合不拢嘴,怎么会和你达成还款协议?其实,还有一种民间非诉讼形式的讨债方式。
民间非诉讼形式讨债,能让欠条起死回生。
一些债权人有着丰富的理财知识,为了不必让手中的欠条变成一张废纸,就拿来做不良资产置换,想通过债权转化成家用电器、购房优惠卷来使用。可是,聪明的债权人有没有深入地想过,为什么现在网上有那么多“不良置产的信息”,用丰厚的物质来处理你的死债、烂债,这其中就没有什么猫腻吗?
天上不会掉馅饼,这些不良资产置换机构和讨债公司亲密合作,能让欠条起死回生。有这样一个生动的案例:债权人就拿25万欠条去置换了一处楼房的优惠卷,可减免10万元。谁知道这处楼房本来就是抬高价格售卖,故意优惠10万又何妨。讨债公司还凭着这张欠条,从债务人手中讨回了将近5年的欠款,可谓是空手套白狼。
所以,债权人不要轻易撕毁或者低价处理过了诉讼时效的欠条,找正规的讨债公司,还能让辛辛苦苦赚的血汗钱收回来。而且正规的讨债公司会依法办事,采取协商谈判的方式讨债;事前会和债权人签订合同,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让债权人高枕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