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债后,有些公司的老板、法定代表人、股东为了逃避债务,会把公司过户给别人,那么他们这样做,真的能逃债吗?公司欠债法人把公司过户给别人怎么办?我们以案例来简要解析。
案情摘要
1、深圳A公司2014年2月份成立,股东是李某和张某、各持有50%的股权,注册资金是500万,章程约定2035年缴足。李某是法定代表人,张某是监事。
2、深圳A公司在2018年欠下了供应商600多万的债务,欠下房东厂房租金100多万,工资100多万。
3、李某为了逃避债务,蒋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都过户给了自己生活在农村的2个远房表叔。
4、供应商提起诉讼后,很快胜诉,拿到胜诉判决后,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执行不了,没有执行到任何钱。执行陷入僵局。
5、在办案律师的建议下,对过户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提起了撤销之诉,理由是其过户并不是真实的过户行为,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李某的表叔一直生活在农村,小学学历,没有任何经营企业的经验,过户后,也没有实际经营A公司,很明显是为了规避执行限制措施的虚假过户。
6、同时,对A公司的股东李某和张某,提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申请,要求其在认缴出资500万元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7、法院经过审查,最后判决撤销法定代表人的过户行为,依旧对原来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实行限制高消费的执行措施。并对原股东李某、张某在认缴注册资金500万元的范围内,偿还公司债务。
律师评析
公司欠债法人把公司过户给别人怎么办?
1、虚假过户法定代表人,法律有制裁的方法,符合条件的虚假过户,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的,可以对过户行为予以撤销。
2、虚假过户股东,原来的股东没有缴纳注册资金,即转让股权的,债务在原股东经营期间形成,原股东要在认缴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所以公司欠债后,转让股权,原股东并不能逃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