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胜诉后,被执行人没有按照判决书规定的时间还钱,那么有没有利息产生?利息怎么计算呢?
法院判决书最后部分都会载明: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XXX多少元,被告如果没有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时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那么,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具体是怎么操作的呢?
我们以案例来解析
案情摘要
1、2020年1月1日,张某被法院判决: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王某借款10万元,利息按照银行贷款利率从2018年5月1日开始计算,直至借款全部清偿之日止。该判决书在2020年1月21日生效。
2、判决书生效后,张某一直没有给钱,2021年1月31日,王某向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张某还钱10万,加利息和加倍的罚息。
3、执行法官最后从王某账户划走121603元,其中本金10万元,从2018年5月1日计算至2021年3月31日的利息14166元,从2020年2月1日起计算至2021年3月31日的逾期履行的罚息7437元。
律师评析
判决胜诉后没有按时还钱有没有利息?利息怎么计算?
计算方式: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本金的利息,及判决生效后依旧不按照判决书规定的时间付款的罚息,判决生效后没有按照判决书规定的时间付款,逾期罚款的罚息按照日0.0175%计算。
判决后,如果有支付能力,最好按时付款,免得增加罚息,如果没有能力按时支付,最好积极与债权人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对利息和罚息做一些减免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