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要不要承担公司债务?答案是符合条件的,公司股东要承担公司债务,也就是说公司债务可以连带到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的财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是基本原则,但是凡事都有列外。那些列外?我们下面简要阐述。
1、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按照公司法63条的规定,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除非该股东能证明自己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没有混同。
2、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如何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与公司财产没有混同呢?按照最高法院的断案思路:一人公司如股东和公司能举证证明,其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上做到分别列支列收,单独核算,利润分别分配和保管,风险分别承担,应认定公司和股东财产的分离。应认定不构成财产混同。
3、股东没有足额缴纳出资,比如,股东认缴了200万元出资,但是在公司章程约定2050年才实际缴纳,但是公司欠债的情况下,股东出资就要加速到期,不能等到2050年才出资。
4、股东在缴纳注册资金后,抽逃了出资,比如,公司成立时,找垫资公司垫资,验资后,就把资金转走。
5、股东侵占公司资产,如股东或法人代表用自己的私人账户收取公司的款项,不归还给公司。
6、公司欠债后,不按照法院要求提供财务账册,原始凭证给法院审计,或者清算,股东个人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公司欠债后,转移隐匿财产的,被找到证据后,涉嫌拒绝执行法院判决罪,要坐牢,这种情况,股东个人是很愿意还钱,来免除牢狱之灾的。
8、等等,股东有20多种情况,要对公司债务连带。本文就不在一一陈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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