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债,被申请破产清算,那么,公司欠债破产股东要还钱吗?这个问题,是很多债权人在打赢官司法院执行不到钱时非常关注的点,我们分情况来简要说明。
有限责任公司原则上以公司财产为限承担公司债务,在公司欠债被破产清算的情况下,肯定是公司目前的财产状况比较糟糕,没有能力足额偿还公司债务,才会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那么,一般人的认知是不是就是认为法院都执行不到钱,肯定没戏了,也不想去折腾了,不会再花费时间精力去推动案件。
但是,公司欠债破产,股东很多时候是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案件依旧可以找到突破口,成功追回债权。破产清算时常见的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况有:
1、公司成立时,验资后,股东抽逃出资,将验资款转走,转走的款项并非用于公司经营,就是典型的抽逃出资,股东抽逃出资的,股东要在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运营过程中,股东没有实际缴纳出资款,在公司欠债被破产清算时,股东缴纳出资款的时间即使还没有到期,也必须加速到期,提前缴纳出资款来偿还公司债务。
3、公司侵占公司财产,如果在破产清算的过程中,查到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侵占公司资产,那么股东要在侵占公司资产的本息范围内偿还公司债务。
4、欠债公司被破产清算,如果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提交财务账册等原始凭证给法庭,导致法院无法对欠债公司清算,那么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破产清算法律关系复杂,程序繁杂,债权人在追债的过程中,聘请专业律师做破产清算的法律顾问,能最大程度的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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