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执行老赖老婆的银行存款吗?很多人问到这个问题,打赢官司执行不到钱,老赖把钱都存到了他老婆的账户,问是否能执行老赖的老婆。
有判决是这样判的: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时,法官应充分调查被执行人是否与他人拥有共同财产。被执行人配偶名下银行存款虽以个人名义所存,但其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案涉存款系其个人财产,法官可以对被执行人共有的,登记在案外人名下的涉案银行存款进行冻结。
从这个判决的意思来看,结婚后不管放在谁名下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冻结执行老赖配偶的银行存款的。
婚姻法规定,结婚后,不管谁挣的钱,只要是结婚后赚的,也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都是夫妻共同共有,除非两人有约定,财产各归各所有。
执行的法律也有规定,共同财产可以执行,共同财产不只是夫妻共有,也有父子,姐妹等共有的形态,如姐妹一起买的房子,各50%的产权。
难点是,债权人很难掌握老赖配偶的银行账户信息,和余额,虽然法律有规定,但是大部分执行法官不愿意配合发起调查配偶的财产,这可能就需要反复跟执行法官沟通,当然也要注意沟通的方法和技巧。
延申来说,老赖老婆婚后的财产都是属于共同财产,都是属于可以执行的范畴,不限于银行存款。
能执行老赖老婆的银行存款吗?至于如何执行,有些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有些法院需要债权人先打析产诉讼,替他们夫妻分割财产,保留配偶应得的份额,然后再执行另外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