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追款官司本是债权人的希望,可面对空壳公司,强制执行往往陷入“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困境——公司账户空空如也,无房产、无设备,股东却逍遥法外,多年欠款难以追回,这是多数债权人的共同痛点。作为专注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债务律师,本文结合实操案例,拆解诉讼技巧与追加执行核心,帮债权人打破执行僵局,实现合法回款。
【典型案例】
张某与某贸易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贸易公司支付张某货款86万元。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执行法院查明该公司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出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张某多次维权无果,后委托我方团队,最终成功追加该公司未实缴出资的股东李某、王某为被执行人,追回全部欠款及利息。

一、追款案件核心诉讼技巧:为追加股东铺垫基础。打赢官司是追加股东的前提,核心技巧在于精准锁定证据、明确诉讼请求。本案中,我方提前固定贸易公司与张某的交易凭证、对账记录,同时调取公司工商档案,发现李某、王某认缴出资100万元,却未实缴分文,且出资期限未届满。诉讼中,我们重点主张公司债务合法有效,同时预留股东出资瑕疵的相关证据,为后续追加执行埋下伏笔,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追加失败。
二、破解空壳公司执行难: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关键。根据新《公司法》第54条及《变更追加规定》第17条,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要求未实缴出资股东提前履行出资义务,并追加其为被执行人。本案中,执行终本裁定已证明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我方凭借工商档案中股东未实缴出资的记录,向法院提交追加申请,重点论证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法定条件,同时反驳股东“出资期限未到”的抗辩,最终法院支持我方请求,裁定李某、王某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
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律师一般需要挖掘股东出资瑕疵、抽逃出资、恶意转让股权等核心线索,精准运用法律规定,破解空壳公司执行困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