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的借款应如何偿还及举证责任的分配
导语:一谈到夫妻共同债务就会映射出婚姻家庭和爱情的种种话题,然而关于借款这些都不能成为阻碍履行义务的条件。夫妻共同债务时民间债务纠纷非常普遍的一种,特别是因为时下人们对于婚姻的不同看法,离婚率的上升等等,都成为加剧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民间债务纠纷的因素。
一,夫妻共同债务对薄公堂 谁来还这个债?
深圳清债公司解答:夫妻共同债务的特点是在夫妻婚姻关系还健在的情况下一方欠款形式,而在离婚后凸显出来,谁都想从这个债务中脱身。欠款一方主张这个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两个人来承担,另一方主张这个欠款和自己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不应该共同偿还债务,于是这两种意见碰撞出无数的硝烟,只有举证才能让事实见分晓。
二,民间债务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
因为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属于民间债务纠纷的一种,所以了解民间债务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就更加一目了然夫妻共同债务举证的分配问题。之所以争论不休无非是一个认为夫妻共同债务成立,一个则认为不成立。可以说都应该具有举证的责任,而法规中这样约定,没有举债的夫妻一方要拿出证据证明举债的一方所欠款项用于家庭的说法是不真实的。另外,如果两人有过财产的明确约定独立的协议,这样才能让其从夫妻共同债务中脱身。
结语:实践中并不是每一个这样的案例都可以顺利的举证完成,而很多律师则认为举证这件事还有一个人应该被分配责任,那就是债权人。也就是说夫妻间的借款举证问题该有三方承担,为自己主张的权利举证才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