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能与两个用人单位同时存在劳动关系吗?
劳动者能与两个用人单位同时存在劳动关系吗?
小梁是典型的北漂一族,在北京工作已经有十年的时间了。由于急需资金,因此小梁除了在公司上班之外,还在其他的公司作为顾问。那么对于小梁所在的两家公司,其都享受一定的待遇与工资。那么这样是否表示小梁与两家公司都存在劳动关系呢?这样的劳动关系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呢?
深圳律师分析:其实针对小梁在两家公司上班这样的案例很多。现实中不乏一些人身兼两职或者多职,但是对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则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在我国的劳动法的规定中,对于小梁这种情况,其实是属于双重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小梁与两家公司都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如果小梁所签订合同的公司禁止员工兼职的,那么则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对于同时与两家公司签订合同的情况,是属于合法的劳动关系,与任何一家公司都存在劳动关系。如今,国家对于双重劳动关系已经认定为合法,受到国家劳动法的保护。只要能够协调好工作的时间,不影响到两家公司的利益即可。
总结:根据律师的分析,劳动者能够与两个用人单位同时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对于这样的双重劳动关系,对于企业来说没有多大的影响,但是对于同一行业的公司则会受到一些影响。如果在职期间由于劳动者的缘故造成企业的利益受到威胁,那么则企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