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次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问题直通车:深圳的姜某有一处门面房出租给了萧某,双方也具备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在萧某经营期间由于经营问题无法维持,便将门面房转租给了赵某。姜某欲出国工作,于是想将门面房卖给朋友,这时正承租的赵某想优先购买,于是出租人姜某想咨询,赵某是否具有对此门面房优先购买的权利?
深圳要账公司解答:首先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合同法——房屋的出租人想要出卖处于租赁状态的房屋是要在出卖前对承租人进行合理的通知的,并且承租人对即将出卖的出租房屋具有与其他购买者一样的权利,重要的是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可见这是保障承租人权益的一种规定。
其次针对问题,还出现了转租的情况,那么就需要辨别这个转租是合法还是非法,也就是是否征得了出租人的同意。于是出现次承租人的角色,也就引发了次承租人争夺购买权利的情况。承租人已经将房屋转租,也就是没有实际使用租赁物来获得收益,由此承租人在此种情况下没有权利来享受优先购买门面房的待遇。那么如果是在非法状况下进行的转租行为,次承租人也想当然的没有资格成为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
于是,将问题落在合法的转租,次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上?通常人们会有正方与反方两种意见,一个是有,一个是没有。深圳清债公司专家认为,转租的关系已经成为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的关系,与出租人并没有直接的牵连,那么如果次承租人享有这种权利想必对出租人又有所不公。
综上,只要出租人在出卖租赁物之前对承租人进行了必要的通知,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出租人便可以进行出卖,次承租人并不应该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