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出资义务股东对其他股东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反出资义务股东对其他股东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广州的肖某与刘某双方约定共同出资组建一家公司,公司章程中约定肖某与刘某各出资五十万。在验资马上开始的时候,刘某经济出现问题,于是和肖某商量先出资二十万,其他的先由肖某帮着垫上,一个月后就补齐出资款。公司注册成功后,刘某并没有按照自己的承诺将少出资的三十万补齐。为了双方公司的顺利经营,一直到半年后肖某都在对刘某的耍赖进行妥协。谁知刘某得寸进尺就是不补齐出资。于是纠纷产生。
刘某的行为属于出资不足,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是应该按照章程的约定足额出资,也就是说刘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章程的约定,属于违约行为。因为出资是公司股东需要履行的重要义务,所以这种违反出资义务的行为是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的,特别是对已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了出资的股东来说是一种利益是损害。
案例中,肖某主张刘某补齐出资,并且对自己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如果不能履行股东的基本义务将与其解除合同,取消刘某的股东身份。
股东之间订立的章程或者合作协议都是属于合同的性质,那么当事人就要根据这个约定的协议来履行义务,违反了出资义务按照合同法,同违约一样要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的责任。其承担责任的形式可以遵循双方的协议和公司章程中的约定来确定。如果双方并没有就这个问题在公司的章程或双方的协议中阐明,那么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是要补齐出资。具体法规依据可以参见合同法:101,28等条款。
广州的肖某与刘某双方约定共同出资组建一家公司,公司章程中约定肖某与刘某各出资五十万。在验资马上开始的时候,刘某经济出现问题,于是和肖某商量先出资二十万,其他的先由肖某帮着垫上,一个月后就补齐出资款。公司注册成功后,刘某并没有按照自己的承诺将少出资的三十万补齐。为了双方公司的顺利经营,一直到半年后肖某都在对刘某的耍赖进行妥协。谁知刘某得寸进尺就是不补齐出资。于是纠纷产生。
刘某的行为属于出资不足,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是应该按照章程的约定足额出资,也就是说刘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章程的约定,属于违约行为。因为出资是公司股东需要履行的重要义务,所以这种违反出资义务的行为是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的,特别是对已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了出资的股东来说是一种利益是损害。
案例中,肖某主张刘某补齐出资,并且对自己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如果不能履行股东的基本义务将与其解除合同,取消刘某的股东身份。
股东之间订立的章程或者合作协议都是属于合同的性质,那么当事人就要根据这个约定的协议来履行义务,违反了出资义务按照合同法,同违约一样要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的责任。其承担责任的形式可以遵循双方的协议和公司章程中的约定来确定。如果双方并没有就这个问题在公司的章程或双方的协议中阐明,那么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是要补齐出资。具体法规依据可以参见合同法:101,28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