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途中遭遇抢劫的能否要求承运人赔偿?
大巴车旅途被抢,承运人拒绝赔偿
近日,广东发生了一起旅游大巴乘客被抢劫的案件,而受害人向承运人索赔却被拒。受害人张某乘坐某客运公司的大巴从南宁前往柳州,而在一个偏远的高速休息区中,张某在其它人都到休息区就餐的过程中却被两名不明身份的男子抢劫,身上携带的七千元现金和手机等财物被抢走。而张某事后报警并向承运人索赔,但是客运公司表示在过程中张某未跟随大家一起就餐,属于张某自身责任造成被抢。
承运人是否应该承担被抢赔偿
这样类似的案件发生并不止一次,但是结果都是客运公司拒绝进行赔偿被抢的金额,称并不是自己的责任。那么,在旅途中被抢到底是不是客运公司的责任呢?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旅行过程中,承运人对旅客运输过程中自带物品的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在上述案例中,显然张某被抢的时候依然处于张某和客运公司的合同时间内,且是在客运公司的汽车上被抢。在张某同客运公司合同契约中,客运公司有义务保证张某人身财产安全,更是不应该让抢劫这种事情发生。
因此,我们认为客运公司是应该承担责任的,张某可以向客运公司要求承担被抢的赔偿。而具体索赔问题,由于客运公司的拒绝,张某更多应该采用民事的维权行为,也就是可以寻找专业的维权专家如追债顾问等来帮助其制定更合理的维权方法,快速找回属于自己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