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开发合同款
时间:2018-12-3 16:41:18 来源: 作者:
客户付某联系我公司进行互联网产品开发,开发款项共5万,按照合同约定应按照一期2.5万,尾款2.5万,对方在前后付款2.25万后(不足一期定金),产品方面我们已经开发完成,客户说产品不要了,我方表示再给到1万元作为成本,对方说好,但是没有其他表示了,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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