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虚构债务逃避执行,事发后坐牢!老赖与别人串通合谋,采用假合同,虚假诉讼的方法,企图将自己名下的被法院执行的房产变更登记为别人,意图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
案情摘要
1、2016年9月10日,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华然公司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李某工程款500万元及利息100万元。
2、华然公司没有主动付款,李某在2016年10月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华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某,为逃避法院执行,唆使吴某、王某、杨某,以2007年12月为帮王某套取银行按揭款,而签订的购买华然公司商铺的虚假合同,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解除法院对该商铺的查封。
4、2016年11月10日,法院以该商铺没有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为由,驳回异议。
5、2016年12月,法院调查发现华然公司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准备对该商铺进行司法拍卖。
6、为阻止拍卖,2016年12月10日,王某串通吴某三人,向云南省的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吴某等与华然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有效,同时请求判令华然公司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意图通过虚假诉讼,转移华然公司的房产,使得法院无法执行。
7、因原被告通力配合,使得云南省县法院被骗,在2017年2月1日,判决将上述商铺确认为吴某三人所有。致使李某的工程款执行案件无法执行到钱。
8、事发后,王某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被抓捕
审理拒执罪的法院认为:
1、被告人王某作为华然公司的实际负责人,采用虚假诉讼的手段,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2、被告人王某提出:其不是华然公司的实际负责人,没有串谋虚假诉讼转移华然公司的财产,不应由自己承担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责任。
3、经查明被告人王某身为华然公司实际负责人,为逃避判决书确定的付款义务,串通他人用虚假诉讼的方式,导致法院正在执行的房产被确权为他人所有,致使法院无法拍卖华然公司名下的房产。其行为构成拒执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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