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债权人打赢官司后,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法院执行不到钱,在法院终结执行后,债权人可能会向法院申请欠债公司破产清算。那么,公司破产后股东有什么责任?股东是否可以高枕无忧毫无关联?
答案是否定的,符合条件的,欠债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要成都那连带清偿责任,法律依据如下:
公司法司法解释规定:
公司的股东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原理就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审判实务中,无法进行清算的认定:由于公司据以进行清算的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导致公司又无法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正常的清理,而债权人的债权又无法得以清偿。
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由于债务人人去楼空,也无人提交财务账册,或者债务人公司拒不向法院提交,或者提交的材料是虚假的,导致法院无法清算,法院会出具裁定终结破产清算程序,债权人就可以依据法院作出的裁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欠债公司的股东作为清算义务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导致不能清算是由于欠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原因造成的,债权人举证证明之后,欠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则可以免责。
律师评析:
欠债公司破产后股东有什么责任?如果欠债公司完全合规经营,公司肯定是承担有限责任,但是现实经济活动中,有几个中小型企业是完全合规经营的,所以,欠债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都很容易被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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