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公司账户没钱但在正常运营,打赢官司却拿不到钱,许多债权人的追款之路卡在了强制执行这一最后关口。当债权人历经诉讼艰辛,拿到胜诉判决后,却发现被执行人公司账户空空如也,更为令人气愤的是,这些公司往往仍在正常运营,承接业务,只是通过种种手段规避执行。
面对这种“公司账户没钱但在正常运营”的执行困境,债权人是否只能束手无策?答案是否定的。本文将通过真实案例,揭示破解这一困境的有效策略。
1 、精准保全,直击要害
在诉讼初期就采取保全措施,是破解执行难题的第一把利器。
对被告公司,冻结其名下基本账户的资金,匹配未履行赔偿款金额;
2、 追加股东,突破限制(案例)
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可考虑追加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在执行案中,执行法官经多方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随后,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追加被执行人公司股东王某和李某二人为被执行人的申请。

经调查,王某和李某作为公司股东,在缴纳期限到期后,并未实缴出资。法院依法出具执行裁定书,追加王某和李某为被执行人,二人需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通过执行股东的个人财产,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在另一起案件中,法院则面对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况。法院认为,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主张该营利法人的股东存在抽逃出资的情形,应当提供该股东在完成出资义务后将注册资本抽回的初步证据。
诉讼技巧: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可考虑通过执行异议程序追加未实缴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3 、“执行转破产”威慑,促主动履行
对于仍在运营但声称无财产可执行的公司,“执转破”机制可能产生意想不到的威慑效果。在一起案件中,某人力资源公司拖欠田先生委托费用100000余元,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其法人代表均无人回应,名下账户也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在另一案件中,某科技发展公司拖欠租赁费60000余元,经网络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其注册地址已人去楼空。
两案申请执行人向法院递交了“执行转破产”申请。法院与两家企业的部分股东取得联系后,详细释明法律后果: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将被破产管理人接管,企业经营将被限制。
这一举措形成强大震慑,两家企业的法人代表均在审核期间主动联系法院交付了全部执行款。
诉讼技巧:对于“失联”“赖账”但仍可能仍在经营的公司,可适时启动“执转破”程序,利用破产程序威慑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强制执行公司账户没钱但在正常运营,作为一名专注于债务追收的律师,我深知,面对“公司账户无钱但正常运营”的情况,债权人可通过精准保全、追加股东责任、活用“执转破”程序等组合拳,有效提高债权回收成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