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讨债公司处理企业清算纠纷
公司清算纠纷一般发生在公司股东之间以及公司与公司债权人之间。很简单涉及到个人利益发生在公司清算过程中的争议产生了公司清算纠纷。深圳债务公司将公司清算纠纷的几种情形介绍给大家。
第一,因为一些特殊是由公司需要解散,或者公司被宣告破产。
第二,公司在进行普通清算没有办法继续的时候,公司没有在规定的期限时间内开始清算。
第三,公司虽然在进入清算过程中成立了清算组,但是对清算故意拖延。
第四,在公司清算过程中有违法清算的行为以此损害了公司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发生公司清算纠纷在解决上有相关的法规。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要在十五天内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程序。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清算或者成立清算组,那么利益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来进行清算程序。
如果在公司解散后清算过程中清算组的成员在执行这些事务时候,发生了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重大过失,造成了债权人利益的的损害,那么是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在公司清算中也会因为清算组负责人没有尽到对债权人告之义务,从而引发了公司清算纠纷,也要对利益受到损害的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在公司没有经过清算组清算就办理的公司的注销登记给债权人的利益带来了损害,那么相应的民事责任承担是要有相关主体来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