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的举债在何种条件下能认定为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的举债在何种条件下能认定为共同债务
导语:最近沸沸扬扬的明星背叛家庭,小三之类的话题,让身边的很多受了委屈的过来人也开始喋喋不休起来。其实,较之感同身受的同病相怜,夫妻共同债务话题更叫人们热议。一旦家庭破裂,婚姻存在期间的债务问题就会浮出水面,将人们慨叹爱情昙花一现的思绪转到另一个敏感的世界。
网友咨询:深圳的肖女士今年才35岁,离婚不久便从爱情,婚姻的失败中一下子掉进债务纠纷之中。原来前夫在两个人还没有离婚的时候欠下了一屁股的债,现在债权人以这是夫妻共同债务为名向她追讨债务。肖女士想了解到底夫妻一方的举债在何种条件下能认定为共同债务?
深圳清债公司解答:
概念: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产生,特别是一些夫妻共同经营企业,公司,生意等情况,但总体来说夫妻不论哪一方发生债务的基础是为了两个人家庭生活使用就被称为夫妻共同债务。
条件:家庭生活包括很多方面,只要夫妻双方为了使双方家庭共同的生活得到保障所欠的债务,例如穿衣,吃饭,住房和交通,教育等。这里具体分析还包括:购买家庭生活用品;住房购置、装修;夫妻双方疾病治疗;子女教育,娱乐活动,赡养;经营等等。
结语:夫妻一方欠款,另一方从债务中享受到了利益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