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人是否有权要求共居人腾退房屋
房屋所有权人是否有权要求共居人腾退房屋
“房产证上写着我的名字,这个房子就是我的,让你住这么长时间够意思了,马上走人,省的还的法庭上跟你掰扯!让外面说我没人情味。”
这是深圳朱某对弟弟的一顿教导。原来父母亲去世后唯一的房子给了朱某,那时朱某的弟弟还在上小学,虽然朱某已经尽到了哥哥的义务抚养弟弟长大,但是朱某对弟弟的所为不敢恭维。原来房子的房产证上写的是哥哥朱某的名字。朱某结婚后在妻子家生活,房子一直由弟弟居住。后来妻子从中挑事儿,这才引发了开头哥哥想撵走弟弟一幕。
对于这种情况朱某作为房屋所有权拥有者是否可以随便处置房屋?共同居住多年的弟弟是不是可以就这样被他撵出去?深圳债务清收公司认为,虽然这是属于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也就是家务事,无法分清是非黑白,但是根据有关法规还是可以将问题滤清,做到公平处理的。
法律参考:一,房改政策的规定是这样的,共有住房的购买者是家庭,那么不论是房产证写着谁都名字,这个房子的权属问题是归共同居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员共同拥有的。
二,对于出租房屋亦是如此,承租人离世,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当事人是可以继续签订租赁合同进行承租的。
三,甄别处理这一类案件最基本的标准是要先确定房屋作为财产,是不是由于共同居住的人在此居住而演变为共同的财产。另外,房产证上的署名不见得代表此房屋的购买由一人承担,是不是共居人也有份额?
综上,为了保障自己家庭成员的基本生存利益和条件,让其腾房在道义上也是说不过去的,特别是如果在共同居住的过程中,居住人也有参与交纳房屋的费用和出资,那么这个房屋则属于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所有者是没有权利将其共居者撵出房屋的。
“房产证上写着我的名字,这个房子就是我的,让你住这么长时间够意思了,马上走人,省的还的法庭上跟你掰扯!让外面说我没人情味。”
这是深圳朱某对弟弟的一顿教导。原来父母亲去世后唯一的房子给了朱某,那时朱某的弟弟还在上小学,虽然朱某已经尽到了哥哥的义务抚养弟弟长大,但是朱某对弟弟的所为不敢恭维。原来房子的房产证上写的是哥哥朱某的名字。朱某结婚后在妻子家生活,房子一直由弟弟居住。后来妻子从中挑事儿,这才引发了开头哥哥想撵走弟弟一幕。
对于这种情况朱某作为房屋所有权拥有者是否可以随便处置房屋?共同居住多年的弟弟是不是可以就这样被他撵出去?深圳债务清收公司认为,虽然这是属于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也就是家务事,无法分清是非黑白,但是根据有关法规还是可以将问题滤清,做到公平处理的。
法律参考:一,房改政策的规定是这样的,共有住房的购买者是家庭,那么不论是房产证写着谁都名字,这个房子的权属问题是归共同居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员共同拥有的。
二,对于出租房屋亦是如此,承租人离世,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当事人是可以继续签订租赁合同进行承租的。
三,甄别处理这一类案件最基本的标准是要先确定房屋作为财产,是不是由于共同居住的人在此居住而演变为共同的财产。另外,房产证上的署名不见得代表此房屋的购买由一人承担,是不是共居人也有份额?
综上,为了保障自己家庭成员的基本生存利益和条件,让其腾房在道义上也是说不过去的,特别是如果在共同居住的过程中,居住人也有参与交纳房屋的费用和出资,那么这个房屋则属于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所有者是没有权利将其共居者撵出房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