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约定房屋租赁期限的 出租人能否随时解除合同?
未约定房屋租赁期限的,能否随时解除合同
未约定房屋租赁期限的,出租人是否能够随时解除合同呢。这是目前很多城市房屋出租都面临的问题,特别是一些民房等,往往并未注明出租期限,很多时候由于工作地点和其它原因会经常搬家。这种未约定租赁期限的房屋出租合同,往往面临随时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那么,是否承租人是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呢?
其实,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未约定租赁期限的,承租人一方是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的,属于无固定租赁期限的一种情况。但是,并不意味着任何时候承租人都可以立即解除租赁合同,需要按照规定给出租方一定的时间,提前告知即将解除合同。而只有提前告知后,承租方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解除合同。
具体如何解除租赁合同
对于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承租方在需解除合同之后,需要按照社会约定的时间提前告知出租方,并在约定的时间后解除合同。承租方如果没有提前告知,出租方有权利拒绝解除合同。而在具体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方面的纠纷和问题:
1、关于提前告知出租方时间长短的问题,对于住宅出租来说,一般提前的时间应是一个月,而对于厂房、工厂、仓库等大型房屋出租的,更是需要提前告知,一般告知时间应在3个月以上,大型工厂的提前时间甚至需要半年乃至一年以上;
2、是否必须要提前时间告知出租方?一般情况下需要这样,但如果双方商议一致,均认为可立即解除合同的化,也不需要提前固定时间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