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交易中,买卖合同违约起纠纷,比较多的是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导致完全无法达到合同目,损失惨重,买卖合同违约怎么赔偿?我们以案例来简要评析。
[案情摘要]
1、2002年2月18日,原告黄某在被告某盐业公司(下简称盐业公司)处购买食用精制非碘盐。
2、被告将堆放在盐业公司露天坝子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食盐5吨卖给了原告,原告将其中3.5吨食盐作为封口盐加入至570桶山露中,造成该570桶山露中盐水出现大量褐色泡沫,不符合原告与上海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该570桶山露被上海某公司拒收,至今仍在原告处堆放。
4、每桶山露的重量是50公斤,570桶山露的重量为29吨,该570桶盐渍山露的价款为13万元。法院又查明,盐渍山露主要通过国内的外贸公司出口到美国,国内完全没有销售市场。
[法院观点]
1、被告出售的食盐不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的标准,也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的规定。
3、对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赔偿盐渍山露质量不达标,被上海某公司拒收的货款损失13万元,以及退还尚未使用的2吨食盐的货款2 100元的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4、被告辩称产品质量不合格,没有给原告的山露造成损坏结果的抗辩,与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信。
[律师评析]
货物买卖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1、由于被告销售完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已经构成了根本违约,使得原告完全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理应赔偿原告所受到的损失以及预期利益。
2、质量不合格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违反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严重程度,是否使得对方完全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第二,违约方是否对这个结果有所预见识。
3、本案中,被告作为食盐企业,有能力知道其所出售的食盐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食盐卖给原告,导致原告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被告应该能够预见到,原告的合同利益无法实现,所以本案被告已构成了根本性违约。
4、损失范围的确认:根本违约的法律责任:主要可采取赔偿损失、解除合同两种方式。关于赔偿损失,一般包括财产的毁损和减少,以及如果产品质量合格,合同正常履行后可获得的利润;关于合同解除:解除合同,则可以要求不予支付对应的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