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合同,最开始以为是合作关系,最后发现对方一开始就存在诈骗骗钱的心思,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可能说是合同经济纠纷,不是合同诈骗不是犯罪,建议你到法院去打官司,那么,碰到这种表面上看起来是合同经济纠纷的合同诈骗如何处理?怎么区分?
案情摘要:
第一,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于2012年10月至11月间,使用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作抵押,骗取X担保中心担保,向北京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贷款共计人民币400万元,后将该款主要用于偿还债务。
第二,2013年11月贷款到期后,被告人李某因无力偿还而逃匿,X担保中心代其向银行清偿全部未偿本金共计人民币3939071.25元。
第三,检察院向本院提供了相关证据,提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涉嫌合同诈骗罪的被告人李某处以刑法。
法院观点:
1、被告人李某无视国家法律,身为X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抵押,骗取X担保中心提供贷款担保,并擅自将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归还债务,无力归还贷款。
2、造成被害单位经济损失,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3、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犯合同诈骗罪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4、被告人李某关于其抵押借贷行为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其无罪的辩解,及辩护人关于李某的行为属于民事纠纷,李某无罪的辩护意见与事实及法律不符,本院不予采信和采纳。
5、鉴于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家属为争取债权人的谅解,代为偿还了部分欠款,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律师评析:
遇到合同诈骗怎么处理?
合同诈骗犯罪还是合同经济纠纷,是涉及到对方是坐牢还是只是还钱,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界限有时候有点模糊,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可以参考以下具体标准进行区分:
1、主体资格:对方的姓名、名称应当具有真实性,若对方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假的名称、或者冒用他人名义则构成合同诈骗。
2、合同履行能力:严格审查对方是否有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能力,以及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
3、对方心里真实目的:关注对方心里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合同款项的目的,对于对方心里目的的判断,可从有无实际履约行为、资金去向、以往交易履约情况、未履行合同的原因等方面综合考量。